义父送了一个铜扳指,内圈隐隐有血迹。
不用问,肯定是缴获的。
“站稳了,前后脚错开,上身再往前倾一些。”
“深吸一口气,屏住了。大拇指扣住弓弦,用力慢慢的拉开。”
春寿感觉很吃力,胳膊不够有力。
练了四次,就酸胀无法承受。
“成,今天先到这。中午加个硬菜,吃羊!”
庄园里养着一群羊,郑九令悄悄的漂没一只,不会有人知道。
……
羊大为美。
羊小为羡。
烧烤,自然是极为美味的。
一头小山羊被众人瓜分一空。
就连羊头、羊蹄子都没浪费,各自开发出了适宜的吃法。
内脏就不必提了,若是浪费一分,怕是要被痛骂3年。
大清的百姓很擅长烹饪,主要是因为穷困。
大块的肉当然好吃,可那多费钱。
扔掉任何一个部位,都令人心碎,就连羊骨头,都撬开将里面的骨髓挖出。
又把死面饼放在火上烧烤至金黄焦香,每人一叠。
众人欢笑,聊天。
话题很纯粹,无非是美食和女人。
至于说未来有什么打算,并未有人提起。
也许是文化不够,也许是觉得自己活不到未来。
总之,所有人都很享受这段自从出生之后,就从未享受过的惬意时光。
就连小橘都被这种气氛感染。
在众人之间绕来绕去,享受着各种手掌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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