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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0节(2 / 2)

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,所以今天她走,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。

“你放心的上学去吧,你的店,还有你的狗,我都给你照顾着,你妈我就算在忙,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。”

作为母亲的她,这么说,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。

沈莞出门时,回头看了一眼。

家里的人,都用充满祝福的眼神注视着她,唯独那一只大狼狗。

别看沈莞总是凶它,可是在狗狗的心里,主人就算做的再不好,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,最依赖的人。

它知道沈莞要离开,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的盯着她。

汪!

它叫了一声,似乎在问:主人你去哪里,为什么不带我一起?

又“汪”了一声,它的狗绳被沈国良拽着,无法向前移动。

沈莞故意虎着脸,走过去,原本总是一巴掌呼下去的手,这一次轻柔的落在了头顶。“地瓜,你听话,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。还有,我不在的时候,我的家人就交给你了,要帮我保护好他们,知不知道?”

第254章 第一选择

告别了家人,沈莞和陆霆霄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。

沈莞来到这个世界后,还是第一次离开县城。

在这个充满商机的80年代,沈莞亲身体会到了,上辈子的父母口中的峥嵘岁月。

摇摇晃晃的列车,坐满了赶路的人。

列车看似古旧的绿色外壳,内里却蕴藏着蓬勃的生机。

就是它,帮助社会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圆满迁徙。

从南到北也好,,从北到南也好。

离开家乡,是每一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。

沈莞的新生活,也将从这里开始。

三个小时后。

沈莞和陆霆霄一起,站在了省城的土地上。

街道两旁商户林立。

宽敞的大街,再重新修建后,自行车,已经不再是单调的代步工具。

一辆又一辆小汽车,穿梭着,就连鸣笛声都那么让她熟悉。

省城对比县城的环境要热闹百倍。

站在火车站出口,沈莞一边审视着这个城市,一边,即将融入在这个城市里。

“那你就先回部队吧,我走着走去学校。”

沈莞在街边的报亭买了一份地图,拿着对陆霆霄说。

陆霆霄弯着唇角,“那你可别走丢了。”

“我哪有那么笨?”沈莞小小的白了他一眼,小脸上写着不服。

陆霆霄抬起手,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。

“好吧,记着我部队的号码,晚上8点以后,可以打电话。”

“嗯,等我到了学校,把号码告诉你,你没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。”沈莞握住他的手,轻轻的捏了一下。

“去吧,行李拎不拎得动?”陆霆霄将包裹递了过来。

沈婉一拎在手里,嚯,别说,还挺沉的!

“这点小分量,难不倒我。”沈莞坚决要自己走。

陆霆霄的那身儿军装太显眼了,跟他走在一起,就不停的有人看。

陆霆霄长得又好,沈莞常年在乡下干活,穿的又不是那么时髦,跟他站在一起,越发显得她土气了。若是她自己,土一点就土一点了,反正也没有人认得。

沈莞为了证明自己可以,拎着包倔强的往前走。

陆霆霄站在原地目送着,她小巧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。

就算舍不得,也没有办法。

雄鹰展翅,总是要高飞的。

……

沈莞就这么拎着包,按照地图的线路,慢吞吞的走来了学校。

幸好她在乡下常年干活,已经锻炼出了一身力气,除了胳膊有点酸,旁的没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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